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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關於組織開展2025年深圳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及2022年深圳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複核工作的通知

創(chuàng)建時間(jiān):2025-04-28 15:43:49

各區(新區、特别合作區)中小企業主管部門(mén),有關(guān)企業: 

  根據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(bàn)法》(以下簡稱(chēng)《暫行辦(bàn)法》)和《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(chēng)《實施細則》)相關規定,現組織開展2025年深圳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及2022年深圳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複核工作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報條件

  (一)在深圳市(含深汕特别合作區)工商注冊(cè)登記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可提出2025年深圳市創(chuàng)新型中小企業申請。2022年深圳市創(chuàng)新型中小企業可提出複核申請。

  (二)符合《中小企業劃(huà)型标準規(guī)定》(工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号)。

  (三)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,提供的産(chǎn)品(服務)不屬於(yú)國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類,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(含網絡安全 、數據安全)、質量、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爲。

  (四)滿足《暫行辦(bàn)法》規定的創(chuàng)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标準(見附件1)。相關指标依據《暫行辦(bàn)法》附件4中“部分指标和要求說明”。

  二 、申報時間

  2025年5月10日—6月10日

  三 、申報方式

  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(以下簡稱梯度培育平台,網址https://zjtx.miit.gov.cn/)線上申報(bào),需完整填寫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,並(bìng)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。如有問題,可向所在區相關部門咨詢(咨詢電話見附件3)。

  四、佐證材料

  企業需在梯度培育平台以文件壓縮(suō)包方式上傳(chuán)以下佐證材料:

  (一)滿(mǎn)足直通車(chē)條件的提供以下材料

  1.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掃描件(要求在梯度培育平台填寫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後下載打印,在封面企業名稱處加蓋公章,並在“真實性聲明”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公章,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掃描件相關數據須與梯度培育平台填報數據保持一緻)。

  2.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。

  3.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繳費人數證明(要求體現社保繳費人數;如企業以合並報表數據申報,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並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)。

  4.2024年審計報告(審計報告需在财政部注冊會計師統一監管平台備案)。

  5.直通車證明材料(提供以下四項之一)

  (1)近三年内獲得國(guó)家級或省級科技獎勵佐證材料(獲獎證書需體現企業名稱(chēng))。

  (2)有效期内的高新技術企業、國家級技術創(chuàng)新示範企業、國家級知識産(chǎn)權優勢企業、國家級知識産(chǎn)權示範企業等佐證材料。

  (3)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(fā)機構(gòu)佐證材料 。

  (4)2022年至2024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(é)500萬元以上佐證材料(包括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備(bèi)案材料、銀行到賬憑證、出讓股權不超過30%證明材料)。

  (二)不滿(mǎn)足直通車(chē)條件的提供以下材料

  1.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掃描件(要求在梯度培育平台填寫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後下載打印,在封面企業名稱處加蓋公章,並在“真實性聲明”處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加蓋公章,《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》掃描件相關數據須與梯度培育平台填報數據保持一緻)。

  2.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。

  3.2024年12月份的企業社會保險繳費人數證明(要求體現社保繳費人數;如企業以合並報表數據申報,則需提供母公司及合並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企業社保繳費人數證明)。

  4.2023年、2024年審計報告(審計報告需在财政部注冊會計師統一監管平台備案。審計報告需體現主營業務收入數據,如未體現需由會計師事務所對主營業務收入進行專項說明)。

  5.與企業主導産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産權佐證材料(其中“I類高價值知識産權”按照本通知附件2相關說明中所列條件提供證明材料,“自主研發的I類知識産權”提供企業申請該知識産權的證明材料,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産權)。

  五、有關要求

  企業需自主申報(bào),在申報(bào)工作中注意提高對不良中介的防範意識。各區(新區、特别合作區)相關部門通知轄區2022年深圳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複核,按照《實施細則》有關規定,於(yú)2025年7月15日前将審核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報(bào)送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

  1.創(chuàng)新型中小企業評價(jià)标準

  2.知識産權指标說明

  3.各區申報咨詢電話

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

2025年3月21日


相關附件:
附件1: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标準.docx
附件2:知識産權指标說明.docx
附件3:各區申報咨詢電話.docx